【明報專訊】今年3月曾表示《逃犯條例》修例「不應操之過急」的香港總商會,昨日再度與保安局長李家超會晤,會後表示「支持條例草案的基本原則」,但仍認為保障不足,提出3項建議,包括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增至7年或以上、引渡逃犯到內地的要求須由中央政府提出、要求行政機關和法院考慮人權及人道因素。 香港總商會今年3月19日首次發新聞稿表明修例「不宜操之過急」,「必須審慎處理,不應倉卒進行」。同月26日政府宣布剔除證券期貨交易等9項罪行,將移交逃犯門檻提升至可判監3年或以上的罪行,總商會表示歡迎,並指剔除罪行釋除市民疑慮,但需增設更多保障。 關注部分地方人權遜港 總商會主席夏雅朗昨午與李家超會面後表示,向政府提出了上述3項建議。他說,逃犯條例需增加人權保障,例如與香港人權法案連繫。至於3個建議是否底線,他無正面回應,稱商會主要關注香港經濟環境,盼確保香港是營商的安全城市。 總商會在新聞稿中舉例,英國引渡法案2003明確要求法庭需要「決定移交是否符合人權法案1998中有關《歐洲人權公約》的條文」。總商會總裁袁莎妮補充,這些人權保障措施尤為重要,因為是次修例建議的適用範圍涵蓋全數170個現時未有與香港訂立長期引渡協定的司法管轄區,「而當中不少地區的人權保障水平均低於香港」。 被問及若政府不接納建議,會否在立法會投票支持《逃犯條例》修訂,經民聯林健鋒稱,「大家都認同有漏洞,我們是要堵塞」,並指政府尚未回應建議,呼籲毋須作太多揣測。 田北俊:實不撐移交中國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接受查詢表示,相信總商會的首兩項建議獲接納的機會較大。他認為總商會原則上支持修例草案,但同時要求行政機關和法院考慮人權因素,「其實都是表達不支持移交逃犯返中國」,因為中國難以符合國際人權要求。他說商界憂慮未消除,中央表態支持後,商界「被迫接受」,且在中美貿易戰形勢下,料商界會「歸隊」支持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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