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最近有網民以「校園暴力#MeToo」事件為題,自稱15年前曾在校內遭前女團Sistar成員孝琳搶去現金和衣物等,原因是「我的男朋友名字,跟她的男朋友一樣」,結果被欺凌長達3年,「我沒有因此自殺,連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雖然事隔多時,但自稱受害者表示,每次打開電視見到孝琳表演,自會想起這段不快回憶,於是立即轉台。直至去年她終於鼓起勇氣,透過短訊聯絡孝琳,希望她道歉,但不獲回覆。 孝琳所屬事務事回應韓媒查詢時表示,她對於15年前發生的舊事,記憶已很模糊,但會聯絡當事人,希望能盡快解決事件。不過,其後事務所發表聲明,並改變口風,批評當事人撰文指摘孝琳後,未幾即刪去文章,是不負責任表現,亦對孝琳造成困擾,考慮採取法律行動,保護旗下藝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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