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密件:北京曾認法律未完善 縱引渡初期排除刑事
【明報專訊】港府在爭議聲中推展《逃犯條例》修訂,特首林鄭月娥日前蚅陪參閱立法會檔案,了解條例原意。據本土研究社取得的1988至1992年英國解密文件,揭示英方對引渡安排的憂慮及對中國的不信任,北京當局於1988年亦承認,基於當時有關引渡等法律未發展完善(inchoate),建議協議實施初期只限於民事和商貿合作方面。
30多年前中英提司法互助
翻查英國官方解密檔案,中英雙方早於30多年前就司法互助協議(judicial assistance agreement)提出意見,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FCO)在1988年3月提及,若同意展開司法互助,須先考慮涵蓋範疇等細節,英方認為協議應排除刑事(exclude criminal matters),因擔心這令與中方磋商香港事宜時更複雜;北京當局對協議涵蓋刑事與否亦有保留,同年7月向英方承認基於香港問題的複雜性及引渡安排等法律體制未夠完善,涵蓋刑事太難,故一旦展開合作,建議只限於民事和商貿,涵蓋刑事須待時機成熟。
英憂引渡到港者轉交內地
據1992年6月一份文件,若實施引渡安排,英方主要關注相關國家的法制和人權狀G等;本港副政治顧問同年7月去信FCO時澄清,當時沒有與中方商討任何引渡安排,擔心令其他國家引渡至本港的人再被引渡至內地。
本研社:上訴爭解封關鍵密件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文件顯示英方當時對中方不信任,衍生對引渡安排的憂慮。至於林鄭月娥蚅陪參閱立法會檔案了解《逃犯條例》原意,最理想是參閱80年代後期至90年代初中英雙方最高層文件,惟1987至1992年討論引渡安排的文件最快2048年才解封,本研社正向英國國家檔案館上訴,冀盡早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