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周二(7日)起就打擊網上假信息法案展開二讀辯論,法案規定由各政府部門部長判斷網上資訊真偽,引起廣泛爭議。教育部長王乙康昨日提到,任何「不造假、不刻意傷害社會大眾」的學術研究,都不會被假信息法針對。在野工人黨表明反對法案,認為法案賦予政府更大控制言論的權力,不應單由官員斷定何謂虛假資訊,惟該黨目前在國會100個議席中只佔9席,外界認為其反對聲音未必足以阻撓法案通過。
由政府部長判斷資訊真偽
新加坡政府上月初首次向國會提交《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要求社交網站及新聞網站等網上平台,必須修正甚至移除假信息,而故意散播假消息者甚至可被判處監禁10年或罰款100萬新加坡元(約97.7萬加元)。法案引起廣泛爭議,如何判斷假新聞成為最大焦點。法案規定由政府部門部長判斷,以及評估資訊會否損害公眾利益,包括影響國家安全、公共衛生和選舉等。涉事者可就此提出上訴,法院將會保留最終決定權,惟不少人權組織、記者及科技巨擘均憂慮法案賦予政府更大權力,妨礙言論自由。
官方指法院更大權監督政府
國會今次辯論主要是考慮如何修訂法案,旨在於最終表決前收窄其範圍。反對派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Pritam Singh)表示,在斷定虛假資訊一事上,該黨不贊成讓政府部長成為初步決策者。
內政兼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作為法案推動代表出席會議時,稱法案針對虛假資訊、電腦寫作程式及假帳號等,不包括評論和觀點,強調言論自由不會受影響,又指出今次法案賦予政府的權力,比現行的《廣播法》及《電信法》等更小,加上涉事者可直接上訴至法院,反而讓法院有更大權力監督政府。
教育部長王乙康昨向學術界發出明確立場,稱任何不造假、不刻意傷害社會大眾的學術研究,都不會被新法針對,但任何學術界人士如果因為本身是社運分子,進而利用互聯網蓄意散播假信息,就可能遭新法制裁。
有3名由總統哈莉瑪(Halimah Yacob)委任、不屬於任何政黨的非民選議員,提出為法案新增條文闡明更多立法原則,並要求政府行使權力時作出解釋。
不過,由法律界人士組成的人權組織「國際法律家委員會」認為有關修訂並不足夠,形容法案所提出的懲罰嚴厲,而且缺乏對言論的明確保護,或會被濫用來打壓表達意見及交流的自由。在國際組織「無國界記者」2019年公布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排名中,新加坡在180個國家中排名第151位。(路透社/海峽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