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建議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保障消費者。由多個美容業商會聯合組成的「美容界冷靜期立法關注組」昨日發表調查結果,近90%業界反對設法定冷靜期,近半業界更指或考慮結業,關注組倡設「自願冷靜期」自我監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美容和健身服務業涉及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的投訴情G嚴重,因此先規管美容和健身服務業。 調查於今年3月至4月進行,訪問了美容業界及消費者各約1000人。調查發現逾90%業界擔心立法後經營環境更困難,當中48%業界更指有可能因而結業。 關注組發言人梁美英表示,消費者在法定冷靜期退款可毋須提供理由,部分消費者或會濫用退款機制,令美容業無法得知問題何在,又直接影響收入;另一方面退款機制會增加經營成本,如增聘人手跟進工作、行政費用上漲等。 稱鼓勵不理性消費 梁美英又認為,現有的《商品說明條例》已涵蓋監管不良銷售手法,冷靜期無助打擊不良及非法銷售手法,反而鼓勵消費者「退款了事」,變相鼓勵不理性消費。她建議政府支持業界推出「自願冷靜期」,「自願冷靜期」亦有退款機制,但須付手續費,亦有調解空間。她引述調查指出,現有20%業界自設冷靜期,相信業界願意加入。 商經局:有效阻威嚇風氣蔓延 商經局發言人表示,調解過程需要商戶及消費者自願參與,對受到商戶威嚇銷售的消費者,調解未必能保障其權益。法定冷靜期可減少商戶使用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的誘因,並遏止使用威嚇手法的風氣蔓延。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則表示,業界推行的「自願冷靜期」多年來成效不彰,不能達至設立冷靜期的目的,法定冷靜期可助消費者在遇高壓銷售時,毋須提出理由盡快取消交易,取回款項,直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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