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籍幼稚園英文男教師涉於離職前最後上班日,趁學童午睡時間,在課室非禮兩名女童的私處,女童其後告知另一教師揭發此事。教師昨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另一項非禮罪脫。裁判官直斥案情嚴重,被告作為英文教師,違反誠信,隔內褲觸碰年僅6歲女童的私處,存在加刑因素,終判他監禁10個月。 被告Robert?Scott?Johnson(56歲)早前否認兩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13日,在長沙灣某幼稚園課室內非禮女童X及Y。 裁判官表示,Y證供清晰和合乎邏輯,能清楚指出因被子遮蓋視線,無法見到被告摸她,而是感到遭被告觸摸,可見非禮情節並非她幻想出來,接納其證供。X證供則前後不一,例如在盤問下否認被告碰過她,證供不可靠。 裁判官亦認為被告自辯內容前後矛盾,曾說害怕驚醒睡夢中的學生,不進入其他課室,卻又進入涉案課室「伸展筋骨」,拒絕接納其證供。裁判官裁定被告對Y的非禮罪成,對X的非禮罪名不成立。 辯方求情稱,被告2001年起來港任職英文教師,事後不能再執教鞭;被告已婚,現時依靠借貸生活,其菲籍妻子不時來港探望,她有情緒不穩問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稱案情十分嚴重,Y於案發時剛好6歲,極為年幼,沒有反抗能力,法庭有責任保護年幼學童,以免她們受身心傷害;而被告作為教師違反誠信,為滿足性目的而侵犯學生;上述兩項均屬加刑因素,終判被告監禁10個月。 【案件編號:KCCC2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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