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主席非業主租客 成員頻換
大廈居民不滿管理費大增27%
【明報專訊】旺市康山(Thornhill)North Park Road的一棟柏文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成員不斷換人﹐如今除了法團主席繼續留任外﹐便沒有其他成員﹐令大廈業主沒有代表來處理其400萬元的財政預算。至於法團主席自2014年開始便擔任至今﹐但與此同時﹐大廈住客則投訴大廈每月管理費急升﹐開支不斷。
該大廈的法團主席Stan Morris現年74歲。他並非該棟柏文的業主或租客﹐不過他就自稱與未婚妻共同擁有該大廈的一個單位。
數十名居民則稱﹐該法團欠缺透明度﹐並指柏文各種支出不斷增加﹐又指由於柏文的儲備金及營運預算短缺﹐遂要求業主集資100萬元。過去3年﹐每月管理費亦上升27%﹐一個兩房單位每月的管理費便要1,650元。
但Morris強調﹐法團沒有做錯﹐並解釋那些錢都是用來解決柏文大廈於5年前入伙後﹐發展商所留下來的問題。如法團花了大筆金錢來維修停車場﹐因為有關問題已涉入法律訴訟。
律師Audrey Loeb現協助該大廈選舉法團成員。他說﹐Morris既非大廈住客或業主﹐但他如此堅持擔任該大廈的法團主席﹐並不尋常。
根據安省共管柏文法案(Condominium Act)﹐容許18歲或以上柏文單位業主加入法團﹐即使他們本身並非居住在柏文單位內亦可。
如法團成員請辭或被取代﹐法團便須在30日內通知業主﹔法團因法定人數不足而無法運作﹐前者亦須在5天內通知業主。柏文大廈法團成員進行選舉﹐有關單位亦須按例﹐通知有興趣的住客或業主參加。但住客表示﹐法團成員去了又來﹐他們都全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