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醫助死亡合法化實施已3年,據加拿大衛生部最新發表的中期報告指,至今有6,749名加人接受安樂死,佔國民整體死亡個案約1%。 報告指,絕大部分個案是由醫生進行,少於10%是由執業護士(nurse practitioner)負責,僅6人選擇自行下藥結束生命。 至於醫助死亡個案主要在醫院和患者家中進行,尋求該項服務以癌症患者居多。 報告未有提供加人被拒醫助死亡的全國統計數字,原因是只有少數省份呈報有關資料。但報告稱,被拒絕醫助死亡服務的最常見原因,就是如法例規定,病人「喪失能力」,以及病人的自然死亡並非「可以合理預見」。 有關法例規定,當有人首次申請醫助死亡以及在執行之前,必須為當事人進行精神評估,證明其有能力清楚表達意願。聯邦政府受壓要撤銷第二次能力評估,因為此舉會導致部分先前獲批准接受醫助死亡的人,最後無法享用該服務,原因是當他們病情惡化後,無法在最後一刻清楚表達意願。 這是衛生部就有關問題發表的第4份亦是最後一份中期報告,報告匯集了由各省府提供的數據。強制性全國呈報系統去年11月起開始生效,預料未來它將可提供更詳細和可靠的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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