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名內地「旗兵」前年被安排偷渡來港,準備電槍及刃長35厘米的刀等武器,企圖打劫表行,兩名香港男子從中協助,多次接載內地漢到現場「踩線」,幸案發前被警方發現及制止。6名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搶劫罪,4名內地漢昨被判囚5年2個月,2名港漢則判監禁7年及8年。 內地被告郝貴臣(52歲)、谷祥軍(35歲)、胡蘭清(44歲)和劉猛(35歲),與香港被告周少文(35歲)及陳昭穎(34歲),前年9月15至18日串謀搶劫尖沙嘴香檳大廈聯安古典鐘表專門店。4名內地被告被捕後稱獲自稱「阿坤」男子邀到港工作,在深圳偷渡來港,事前不知協助打劫。 法官判刑稱案件性質嚴重,若非警方及時制止,被告或會傷害表行員工。被告攜武器闖入商廈、帶索帶準備綁起員工、有預謀結黨犯案及非法入境等,均為加刑因素。 官不接納不知來港打劫辯解 法官不接納4名內地被告辯稱「來港工作」,稱4人肯定知情,但考慮到他們並非策劃、角色不重及沒反抗,認罪後更頂證第5、6被告,減刑後各判5年2個月監禁。至於第5、6被告,法官表示兩人多次協助「踩線」,第5被告更曾示範開電槍,即使未必是主謀,但肯定知情,角色頗重,兩人各被判7年及8年監禁。 【案件編號:HCCC256、2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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