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打死舊工友劉顯旭 重要視頻存爭議
陳壽全未自辯兇案動機不明 法官第二日引導陪審團裁決
【明報專訊】多市居民陳壽全被控2級謀殺案的審理,法官用一整天時間,引導陪審團講解如何做出判決,並對所有的呈堂證供進行講解,幫助陪審團理解和思考這些證據,並據此做出判斷。而引導工作昨日未能完成,今日還會繼續。法官在今日會完成最後三、四頁的證據講解工作,之後就會把斷案的責任交給陪審團,由他們來決定陳壽全的命運。
法官向陪審團成員講解稱,目前被告陳壽全因被控殺害了前工友劉顯旭,被控二級謀殺罪名,陪審團的工作就是要逐級考慮被告是否有罪。
「陪審團要判定,劉顯旭的遇害,是不是由被告陳壽全所造成。如果是,那他就犯了謀殺罪;如果不確定,那被告就會被判判無罪。
「假設陪審團認定受害人是被告所殺,那下一步就是要斷定,那就要判定是否為非法殺害。
「如果這個條件也滿足,那就要看被告行兇時,是否有清醒意識,是否有意殺人,或者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傷害,仍然一意孤行。如果後者的條件也滿足,那就是二級謀殺;如果條件不滿足,就只能是誤殺。」隨後,法官開始將所有的證人證詞和各種物證,逐一向陪審團講解。
從目前已呈堂的證供來看,由於被告沒有自辯,因此控方到現在仍不清楚被告行兇的動機,只知道他跟死者以前曾是工友,兩人平時在附近社區碰到時也會揮手打招呼,為什麼突然就變成殘忍殺害,可能只有被告本人才清楚。
另一方面,當被告毆打受害人臉部和頭部,導致對方呼吸道被碎骨頭和鮮血堵塞而窒息,且腦部受重創休克的過程,雖然發生在早晨9時左右,但並沒有人親眼目睹。
警方所掌握的最接近事實的證據,就是案發地社區中心的保安攝像頭拍攝到的畫面,顯示受害人和一名騎單車人士先是對話,繼而被對方撲倒在地,然後行兇者騎單車離開。
不過,視頻上只拍攝到受害人和兇手的兩雙腳,連兇手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更不能百分百地就認定,其中一雙腳的主人就是陳壽全。不過其他的攝錄鏡頭比較清楚地顯示,陳壽全進入和離開案發區域的時間,與案發時間吻合。
而且,案發第二天警方拘捕陳壽全時,被告當時穿的衣服﹐與監控錄影拍攝到的衣物相符。而且被告所騎單車車座上的血[、疑犯的背心、褲子和運動鞋上的血[﹐無法排除來自受害人劉顯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