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東東莞一名時年3個月大的女嬰,去年3月由祖母抱茖黕J所樓下散步時,突然遭從天而降的蘋果砸中頭部重傷。警方調查發現,蘋果原來是一名時年11歲的陳姓女童誤拋落街所致。女嬰家人將陳女和其家長告上法庭,索償逾544萬元人民幣。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審理該案,惟因雙方追加新被告,休庭擇日再審。 女嬰被砸中後腦部大面積出血,右側頭骨粉碎性骨折,傷勢嚴重。醫生表示,孩子創傷很嚴重,很難處理。雖已通過兩次手術顱內減壓,四肢面部稍為消腫,但孩子的右腦可能會喪失功能,過去1年曾先後入住深圳醫院兒科重症監護病房150次接受治療。 女嬰祖母表示,法醫鑑定女嬰重傷二級、十級傷殘,終生需家人照顧護理。當地警方成立了專案組調查事件,發現陳女事發時獨自一人在家。女嬰的余姓父親認為,陳女的家人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惟陳家的代表律師認為索賠金額過高,並指屋苑開發商未有在公共場所設置防止物體墮落的措施,存在安全隱患,同樣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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