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藝人於的士車廂內的片段流出,令車內攝錄裝置(俗稱「車CAM」)的私隱問題引起關注。前私隱專員、大律師蔣任宏昨於《城市論壇》表示,於的士內安裝攝錄裝置不可取,因可能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公平收集資料的原則,擔心香港變成「監控之都」。私隱專員黃繼兒晚上發稿回應,表示公署不會動用僅有資源巡查8000多輛的士,旨在偵查一人公開承認在的士內做了一件不可原諒的私人行為。 蔣任宏反對的士裝攝錄裝置 推動的士發展聯會主席陳民強昨在《城市論壇》稱,估計本港有8000輛的士已自行安裝「車CAM」。蔣認為公署可主動調查它們是否符合條例要求,並公布調查報告,讓公眾有所適從。至於在定義車廂空間是否屬私人空間方面,他認為可將市民的私隱期望加入考慮,因市民對的士的私隱期望較一般公共交通工具大。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科技發展常務委員會委員方保僑表示,本港有關條例落後,應修例列明讀取權限、保存資料期限等。他建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授權委員會讀取資料;在立法前,司機可用貼紙展示車內有攝錄裝置的信息,令乘客警惕。 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委員陳家珮認同要立法監管,但由執法機構如警察或運輸署讀取資料較有保障。陳民強認為政府可參考業界試驗的做法,即只有第三方如咪表廠可讀取,令政府可有系統監管。 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公署呼籲今次事件中受影響的資料當事人提出投訴,而在找不到司機、受害人不選擇向公署投訴及類似事件並未普及下,公署不能妄自動用僅有的資源巡查8000多輛被報稱裝置攝錄器材的的士,旨在偵查「一名人士公開承認在的士內做了一件不可原諒的私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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