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界倡詐騙罪成10年禁入行
經紀違規交易可追回全部收益
安省地產組織倡議省府賦予業界更大權力﹐以能加強對從業員規管﹐可以主動進行調查、延長釘牌期﹐以及追回違規交易的全部收益﹐從而保障樓市買家及賣家的權益。
安省地產協會(Ontario Real Estate Association)向安省政府提出多項建議,當中包括提高對從業員的違規處分及入行資格。
安省地產經紀從業員須註冊才能處理地產交易﹐一旦違例﹐可能被吊銷牌照﹐但一年之後便可以重新申請。
該協會表示﹐撤銷牌照的處分涉及重大違規行為﹐所以建議最短的釘牌期應延長至兩年﹐期滿後才可以再次申請註冊。
由於樓市交易中違規行為帶來的利益可能比罰款額還要大﹐這個協會因此建議﹐安省政府應當擴大業界規管機構安省地產議會(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權力﹐以能向交易中違反地產及商業經紀法道德守則的從業員追回全部或部分收益。
此外﹐該協會亦希望業界能夠制定行政罰款制度﹐針對違例行為施以2,000元以下的處分﹐以作為介於警告及諸如釘牌等較為嚴厲處分之間的紀律手段﹐從而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
現行的執法調查按投訴進行。安省地產協會在建議書中指出﹐目前的制度需要改革﹐因為一些消費者及從業員可能感到不方便舉報﹐所以安省地產議會需要有權主動調查﹐採取迅速及關鍵的行動。
與此同時,建議也包括提高從業員的入行資格﹐倘若10年內曾經因為暴力罪行或詐騙罪行而按加拿大刑法380章節被判罪名成立﹐應當無權利在地產經紀界任職,亦無權利上訴。
據指出﹐目前安省地產議會對註冊申請人要求刑事紀錄調查﹐但如果申請人符合所有其他資格﹐甚至乎曾有案底也可以獲准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