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本月初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頒下終極裁決,裁定用自己手機通訊或拍照不屬干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張達明表示,委員會雖然明白香港有關性罪行的法律「頗為落後」,有迫切性改革,自己也很心急盡快填補這個法律漏洞,但強調改革必須遵守廣泛諮詢的基本原則,給予公眾及專業團體充分時間回應。 張達明昨日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表示,律政司日後檢控偷拍行為時,難再用此罪作「萬能鎖匙」,又引述委員會去年5月發表的諮詢文件說,文件建議訂立的「窺淫罪」,雖然可以將為了得到性滿足而偷窺或偷拍他人如廁或進行性行為等私密活動的行為刑事化,但未必能夠涵蓋在公眾地方偷影裙底的行為。 法改會早前已就實質性罪行各項改革建議完成廣泛諮詢,張達明期望法改會盡快發表報告書,填補偷窺或偷拍行為漏洞,但強調改革需謹慎,「避免改革法律後會出現漏洞或過猶不及的情G,更加不能夠讓人以為政府是假借民意,快刀斬亂麻地強行通過一些影響深遠的法例,破壞香港法治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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