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將近退休的警署警長涉嫌在港鐵站月台非禮16歲女學生,遭發現後辯稱「如果我真係非禮你,就摸你個胸啦」,最後遭途人截停被捕。警長否認一項非禮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自辯稱當時已向女學生解釋事件屬意外,並一度在庭上哭泣,說「身為警察,人生第一次畀人指摘犯法」,又指工作34年從未遲到,當時只想盡快離開現場準時趕往「職業生涯最後一次訓練」。
自辯飲泣:首次被指犯法
被告趙魯光(55歲)被控去年11月16日在荔景港鐵站非禮16歲女子X。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被告自1984年加入警隊,職級為警署警長,現正放退休前大假。
X於庭上供稱案發早上穿校服搭港鐵上學,途經荔景站轉車,下車後在月台電梯前感到臀部被觸碰一兩秒,轉頭看見被告,遂與他對質。被告則回應「唔好意思小姐,我唔小心,我趕時間可唔可以畀我走?」惟X不讓被告離開,被告進一步稱「如果我真係非禮你,就摸你個胸啦!」
事主:倘無此論或接受不小心
X續稱,她感到羞辱並開始哭泣及大叫「非禮」,一名男途人上前幫助。其間一列車駛至,被告連忙衝入車廂,遭男途人上車揪出,並通知職員報警。X表示,聽見被告言論後,又見他衝入車廂,才認為他蓄意非禮。X又承認,若被告沒有作「摸胸」言論,不排除會接受被告是不小心。
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力陳案發時焦點只放在列車上,未有留意途人及X,又說X突然從他背後轉左,「小路抄大路」令他始料不及,觸碰到X背包。
被告指趕路未為意 有道歉
被告形容事件只是意外,「我相信個女仔M家都唔明我點解會掂到佢」,事後亦馬上向X道歉,見她回復平靜,真誠相信她不會追究。被告強調自己一向守時,由於他當時要趕往參與警察訓練,不想遲到,亦不知有人就事件報警,所以便快步進入車廂。
被告自言34年工作中從未遲到,更一度情緒激動,哭說「身為警察,人生第一次畀人指摘犯法」,又指自己因事件瘦了10磅及失眠。
談起家庭,被告透露與太太相識43年,育有兩名女兒。被告特別指出,大女取名「渝」字,代表與太太感情「至死不渝」。被告更極關注女兒成長,女兒在他身教下讀書多年從未遲到,又稱多年來只准許女兒收看新聞節目,家教嚴謹。
被告獲多達38名同僚上司寫信擔保人格,眾人今日有到庭旁聽。審訊押後本月30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 5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