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公眾不接受沒追溯期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有商界要求《逃犯條例》修訂不設追溯期,她指逃犯條例顧名思義是移交一些犯了法而逃到香港的逃犯,因此若沒有追溯期,「以前犯了法逃到了香港便不需要繩之於法」,她相信社會大眾不會接受。
港人陳同佳涉台灣殺人案,林太說若未能和時間競賽、未能提供法律基礎來移交逃犯,會出現大家都不想見到的結局,但這不等於政府修例工作要停頓,因修例另一目的是希望處理現時移交逃犯制度不足之處,因此修例工作會繼續。她說希望立法會爭分奪秒審議修例。
商界議員或就追溯期提修正案
對於會否因政府設追溯期而反對修例,自由黨鍾國斌和經民聯梁美芬昨均未有表明立場,稱要待保安局長李家超在法案委員會解釋。鍾國斌認為,政府應靈活處理事情,「夾硬來」解決不了商界擔憂。梁美芬稱經民聯接納政府大部分建議,但李家超仍須就追溯期和部分細節解釋清楚。據悉,有商界議員不排除在法案委員會階段,就追溯期等細節提出修正案。
議會外,教協昨開記者會,表明強烈反對修例,要求政府撤回。教協會長馮偉華稱,中港活動頻繁,兩地法制有別,教師的憂慮與全港市民一樣,「可能沒有商界般擔心,因商界過往會有很多行內潛規則,但教師與其他市民一樣,都擔心會否誤中地雷」。
多名建制派昨宣布成立「萬人同聲撐修例公義組」,發起聯署,呼籲市民支持政府修例,以「完善法制、彰顯公義」。聯署召集人為身兼律師的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副召集人包括民建聯副主席陳勇和工聯會會長吳秋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