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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朝鮮領袖金正恩兄長金正男於馬來西亞被殺案,早前改控以危險武器造成傷害罪的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她的代表律師透露,段氏香將在下月3日獲釋,預計她將立即返回越南河內。
段氏香本月被判監3年4個月,時間從2017年2月她拘捕起計算,後來因表現良好獲減刑。而另一名被告,印尼籍的艾沙上月被當局撤銷控罪。
金正男在2017年2月13日,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遭神經毒劑殺害,大馬警方之後拘捕段氏香同艾沙,控告她們謀殺,兩人否認,辯稱以為參加電視真人騷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