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完成求情押後判刑 張秀賢:面對刑責不亢不卑 鍾耀華:是控告所有珍重香港的人
【明報專訊】2014年發動佔領中環的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以及另外6人前日被裁定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成,區域法院昨繼續聽取餘下5人求情,其中案發時同為學生領袖的鍾耀華和張秀賢,在犯人欄內讀出自己撰寫的求情信。鍾一開首表明「沒有什麼需要陳情」,稱現在被控告的不是9名被告,而是「控告所有對香港珍而重之的人」。張秀賢則說,5年前已料到自己會身處被告欄,惟對能與戰友「參與雨傘運動」感「與有榮焉」,即使面對刑責仍會不亢不卑。
張秀賢准索社服令報告 陳淑莊邵家臻黃浩銘遭拒
區院法官陳仲衡聽畢所有被告求情後,押後本月24日判刑,其間批准9名被告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邵家臻、陳淑莊、鍾耀華、張秀賢、黃浩銘和李永達繼續保釋外出。陳官又批准張秀賢索取社會服務令和感化報告的申請,但否決了同樣要求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的陳淑莊、邵家臻和黃浩銘的申請。
鍾:每個參與運動者 官需知道為何他們堅持
陳官繼前日罕有地批准朱耀明在有律師代表下親自在犯人欄內讀出求情信後,昨亦允許鍾耀華自行讀出求情信。於案發時為學聯常務秘書的鍾耀華說:「沒有什麼需要陳情。現在控告的,並不是D7(即第七被告),或者D1,2,3,4,5,6,8,9。今日在這堭惕i的,其實是所有用不同辦法參與過或者沒參與過雨傘運動的朋友,是控告所有對香港珍而重之的人。亦此,法官你需要知道的,並不是D7的背景及參與運動的原由,你要知道的,其實是每一個參與運動,願意花上他的時間、心力,他的過去與未來,把自己的生命投放在香港的市民,到底為何他們依然堅持在香港不放棄的原因──哪怕這只是熒熒曳光。」他說相信法官無法透過一份書面陳辭、幾封信,或幾段慷慨激昂的說話便能得知。鍾續說,在座各人有責任走出法庭、議事廳和媒體等中介,親自關心世界,而非僅僅關心自己的位置。
張:若學生世故 誰可單純為茞z想
案發時為中大學生會會長的張秀賢同樣親自讀出求情信。張開首道:「或許老練的人會說我們只有理想……」,但若學生都變得世故,「又有誰可以單純的為茞z想,努力為社會帶來改變?」他說,堅持真普選屬時代賦予他們的責任,他們避無可避,而自己後來參與傘運,是為實踐競選學生會時對中大同學的莊嚴承諾,形容自己5年前已知道自己將身處被告欄,惟對能參與佔領感與有榮焉,即使面對刑責仍會不亢不卑。
張又說,佔領落幕後,大家為政治路線分野互相仇視,無力感蓋過一切,但希望大家「記得最初無私奉獻的美好,努力修補彼此關係,理解各自想法與難處」,秉持初心推動社會前行。
陳淑莊黃浩銘:無悔 李永達:最大光榮
除了兩名前學生領袖,餘下被告亦有親撰求情信。陳淑莊由師父、資深大律師王正宇代為讀出:「我生於香港,長於香港,有幸能夠在自己的崗位,為這個家努力,深感榮幸。我得到的,受用一生;我付出的,微不足道。今生無怨無悔,只有無限感激。」
黃浩銘選擇呈上求情信,稱能參與佔領「實是毫無悔意,畢生榮幸」,將絕無怨言承擔刑責,惟盼法庭判年事已高的朱耀明毋須監禁。李永達則親自讀出求情信,指自己能與市民一同和平地向特區政府和中央「發出最強烈的怒吼」,屬人生最大光榮,又指只要港人心不死,普選一定來臨。
對於成功索取社服令,張秀賢在庭外估計與他案發時的年齡有關,但自己不會因而感到更樂觀。大律師陸偉雄推測,張或因案情較輕而獲准索取報告,未必與年紀較輕有關。
【案件編號:DCCC4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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