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嚴令沒收黑幫頭目全部財產
「侵人身民主權利」列「軟暴力」
【明報專訊】全國掃黑辦昨日在北京首次舉行新聞發布會,同時發布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4份文件,內容包括要徹底摧珔臍高爾g濟基礎,對其組織者、領導者應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定義「軟暴力」為使用「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權利」等手段。
對「黑惡勢力」 要徹底摧
兩高兩部聯合印發的4份文件,分別針對處理「黑惡勢力」、「套路貸(金融詐騙)」及「軟暴力」的刑事案件意見及對「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的意見,即日起實施。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在發布會上指出,推出這4個意見,為依法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針對「軟暴力」的文件提到,「軟暴力」犯罪的常見表現形式,有「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權利」等手段,包括但不限於跟蹤貼靠、揚言傳播疾病、揭發私隱、惡意舉報、誣告陷害、破壞、霸佔財物等。
另外,黑惡勢力財產處置意見內容訂明,要徹底摧珔穠懋|組織經濟基礎,防止死灰復燃;對組織者領導者一般應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的黑社會組織成員,應根據參與違法犯罪活動的次數、性質、地位、作用、違法所得數額及造成損失的數額等情節,依法決定適當的財產刑。
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在辦理案件,查明黑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事實的同時,要全面調查其財產狀況,依法對涉案財產採取查詢、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並根據查明的情況,依法作出處理。
定義惡勢力:未成黑幫之組織
在辦理惡勢力刑案意見中則提到,「惡勢力」指經常糾集,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造成較惡劣社會影響。一般為三人以上,且糾集者相對固定,屬「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可能伴隨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在會上表示,文件因應掃黑除惡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提供法律政策保障。
他又指出,文件出台後,通過宣傳普及、司法運用,可以起到懲治犯罪的作用,有利於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全國掃黑辦將及時研究分析專項鬥爭新情況新問題,持續深化研究執法辦案中遇到的有關法律適用、證據標準等方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