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校長獲「雙重」房津 交通費入帳 被揭後4高層辭職 還款了事
【明報專訊】本報獲得的內部文件及校董證實,由政府批出校舍及地皮營運的德瑞國際學校(German Swiss International School,下稱「德瑞」),前校長Annette Brandt-Dammann於2015至2017年涉違規獲德國政府及校方雙重房屋津貼,有人懷疑隱瞞違規,改以交通費入帳,遭校董會司庫追問後揭發事件。涉事的校長、時任校董會主席等4名高層事後相繼請辭,校長其後歸還涉款的109萬元了事,校方未有將事件通報教育局或執法部門。教協會長馮偉華批評,此舉如同「做假帳」,認為國際學校與教育局訂有服務合約,局方有責任監管。
教局:不知涉事校長薪酬資料
教育局回應稱,局方與德瑞國際學校的辦學團體簽訂服務合約及租賃協議,服務合約訂明學校須每年向教育局提交經審核的帳目,並須遵守《教育條例》及《教育規例》等條款。局方又稱,由於個別人員的薪酬、津貼並無分拆列報,因此未能從該校的周年帳目中獲知任何與該前校長薪酬相關的資料。但局方並無回應會否跟進及調查事件。
校方函家長知會
斥爆料者損校譽
德瑞發言人表示,學校發現有關問題後,當時已妥善處理,有關款項亦已全數歸還。不過,校方在上周五(5日)向家長發信確認事件時,指摘有人向傳媒揭發事件,損害學校聲譽。德國國外學校教育司(Central Office for Schools Abroad(ZfA))則回覆稱,有關事件已於兩年前完結,以資料保護為由拒絕提供進一步資料。
德瑞國際學校在本港有山頂及薄扶林兩個校舍,前者由港府批地,後者則獲批空置校舍。根據教育局資料,獲分配空置校舍的國際學校須與教育局訂立服務合約,並按《教育條例》、《教育規例》營運學校。
德政府校方「雙重津貼」每月10萬
涉事校長Annette Brandt-Dammann於2012年7月獲德國政府聘任,擔任德瑞校長,同年8月起獲德國政府發放每月5500歐元(約48,500港元)房屋津貼,來港後租住淺水灣浪琴園一單位,每月租金6.2萬元。不過,本報獲得的文件顯示,校方自2015年5月起,突然再批出另一筆每月約5萬元的房屋津貼予該校長,文件由時任董事會主席及副主席確認及簽署。惟有關決定未獲德國政府及學校校董會通過。
其後,有人疑為隱瞞違規,將該筆房屋津貼以「Transportation」(交通費)入帳,結果遭校董會司庫在2017年1月核數時發現,要求時任董事會主席、副主席及營運總監解釋,營運總監當時稱該筆支出是學生交通費等(見另稿)。
不過,事件最終被揭發,主席、副主席、營運總監及校長等4人先後於2017年請辭。據悉,當時有校董認為事態嚴重,建議通報教育局及報警,惟校董會最終決定只要求校長還款了事,涉及金額為109萬港元。
本報翻查該校2015至2017年的財務報表,未見與該校長有關的房屋津貼及交通費的支出項目,亦未見相關的還款入帳。財務報表亦列明,簽署批出房屋津貼文件的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已在2017年3月14日辭職。
馮偉華:未如實入帳是做假帳
教協會長馮偉華表示,德瑞獲政府批出土地及校舍,亦屬公帑資助,教育局有責任監管,他批評此事反映即使校方與教育局訂立服務合約,局方仍難監管學校,「國際學校一般是較『無王管』」。他又認為,校方未有將房屋津貼如實入帳是「做假帳」,質疑校方有意向局方及家長隱瞞,「學校是有責任交代盤數」。
明報記者 羅霈潁 梁崇碧 陳浩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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