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國會周四(4日)通過新法例,規定社交網站若不能迅速刪除暴力內容,最高可被判罰款1050萬澳元(約5862萬港元)或該公司全球年營業額的10%,而管理層亦可能面臨最高3年監禁。惟業界人士質疑立法過急,而且未有列明何謂「迅速」及什麼人要負責,惹業界憂慮。 上月15日的新西蘭基督城清真寺恐襲案中,涉案槍手直播行兇過程的影片在網上廣傳,社交網站被批評未能及時採取行動。澳洲國會其後展開立法,周四通過。新例要求社交網站迅速刪除「令人厭惡的暴力資訊」,包括涉及恐襲、謀殺、虐待、強姦及綁架等內容,並需及時就此通知警方,否則即屬違法。司法部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形容「法例大概是全球首例」,又點名批評facebook、YouTube及Twitter未有認真處理暴力資訊。至於「迅速」的定義,他表示會交由陪審團按情G決定,但稱:「若網站在暴力內容出現1小時後仍未採取行動,相信每個澳洲人都會認同是離譜的」。 周四是澳洲國會在5月大選前會期的最後一天,參眾兩院在兩天內先後通過法例,令人質疑操之過急。執政保守派聯盟及在野工黨均投票支持立法,惟工黨承諾若勝出大選,將會重新審視條例。 成員包括Google、fb及Twitter等科網公司的「數碼業組織」表示,科網公司員工已盡可能加快處理這類暴力資訊,惟每秒都有大量資訊上傳,問題非常複雜,又批評這種「先通過後檢討」的做法為當地科技產業帶來不明確因素。 有業界人士指出,法例未有明確規定「迅速」,亦不清楚哪個職位會被問責,或令每個在社交網站公司工作的員工均有可能因用戶貼文入獄。 德國去年實施一項類似的法律,要求公司在24小時內刪除明顯違法的內容,否則最高會被罰款5000萬歐元(4.4億港元)。 有關法例或適用於4chan及8chan等極右活躍的網站。惟有專家認為這類網站在澳洲沒有辦公室,或難以採取法律行動。新西蘭槍擊案的涉案槍手昨被控50項謀殺罪及39項企圖謀殺罪,預計於今日再度提堂。(綜合報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