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獲港大頒名譽法學博士
[2019.04.03] 發表
【明報專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右)昨出席香港大學學位頒授典禮,頒授名譽博士學位,當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左)及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獲頒名譽法學博士。
馬道立在典禮上致辭時稱,法庭在處理案件時,要在各種合法但互相矛盾的訴求中,作出平衡的考慮。他以《人權法》第17條為例,稱和平集會的權利和言論自由並非毫無約制。和平集會的權利可以在依法律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以及保障他人權利自由下受到限制。他強調司法獨立確保法庭在處理案件時,不論有否爭議,都是絕對根據法律和法律原則處理,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考慮。他又說,社會大眾在顧及自己的權利和自由時,也要尊重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這是社會運作的必然之道。
典禮後,記者問到有關大律師公會指政府稱現行逃犯條例是「漏洞」的言論屬誤導,林太未有回應就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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