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容海外合格選民投票 料郵遞特別選票大增3倍
投票手續煩複料影響選情機會微
【明報專訊】今年10月聯邦大選﹐合資格選民即使身在海外亦可以投票。去年12月﹐杜魯多政府通過第76號法案﹐容許居住在海外的加拿大人重新擁有投票權。自今年1月﹐加拿大選舉局(Elections Canada)便陸續發信予海外加人﹐提醒他們今年10月可在海外投票。
加拿大選舉局預期﹐今年透過郵件或特別選票(special ballots)投票的人會大幅增加3倍。由2015年的1.1萬人上升至今年的3萬人。
目前未能確定今年聯邦大選增加海外選票後﹐會否左右個別地區的選情。但前首席選舉事務官金斯利(Jean-Pierre Kingsley)則估計﹐海外選民影響選情的機會相對較本地選民為低﹐因為海外選民要投票﹐還要通過重重手續﹐包括海外選民須先註冊成為國際投票人(international voter)的名單上﹔他們須確定自己所屬的選區﹔選區的候選人﹔如何正確投票﹐以及準時將選票寄到加拿中選舉局。
金斯利表示﹐海外選民都必須克服種種困難﹐才能成功投票。
為應付今年聯邦大選中﹐來自海外選民的選票大增﹐加拿大選舉局已在3月公開招標﹐徵求新的自動系統來處理這些選票。
加拿大選舉局發言人Natasha Gauthier表示﹐將投票程序自動化﹐可減少處理這些海外選票的人手。
但她又補充﹐這個優化程序並不包括點票﹐所有選票仍會由人手點算。
由1993年起﹐在海外居住超過5年的加拿大人被禁止在選舉中投票。有居住在海外地區的加拿大人認為﹐該法例違反人權憲章﹐並因此而入稟法院。
聯邦自由黨政府於去年底通過75號法案前1個月﹐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已裁定違憲﹐並阻止未來新組成的政府他日舊調重彈。
凡在選舉日前年滿18歲的加拿大公民﹐並在過去曾在加拿大居住﹐都合資格登記成為國際投票人。他們即使在身在海外﹐亦可在聯邦大選或補選中﹐參與投票。
加拿大選舉辦公室建議合資格人士直接在網上申請﹐又或將表格下載﹐然後將填寫好的表格寄回選舉辦公室﹐索取申請表格。
申請者必須提供以下其中一份文件﹕加拿大護照的第二及第三頁、加拿大公民卡或出生紙。申請人毋須提供住址證明﹐但在申請成為國際投票人時﹐必須決定他們在加國的住址﹐以便釐定他們所屬的選區。加國住址可以申請人最後的加拿大地址、配偶住址或在加拿大親戚的地址為基礎。
加拿大選舉辦公室一旦落實海外投票人的申請後﹐便會以郵件確認。到了大選前﹐選舉辦公室便寄出一個投票包(ballot voting kit)﹐選民按指示準時將選票寄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