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案民事充公200萬元 華裔夫婦反對辯稱已過期
充公辦則指剛收騎警通報即行動
【明報專訊】卑詩省被指為歷來最大宗的洗黑錢案,早前獲撤銷控罪的華裔夫婦遭卑詩民事充公辦公室(Civil Forfeiture Office,CFO)入稟充公200萬元現金。
法庭文件指,兩人反對有關申請,反指CFO事隔三年才申請充公,而CFO則反駁,稱當局是在去年12月才收到騎警的通報展開行動。
CFO總監去年年底入稟卑詩最高法院,要求法庭下令充公姓秦(Qin,譯音)的女子和其朱姓(Zhu,譯音)丈夫兩人200萬元現金。這些資產被指是與警方於2015年展開的「E-Pirate」反洗黑錢行動有關,警方當時指出,洗黑錢集團懷疑利用列治文一間換匯公司Silver International作掩飾洗錢。法庭文件指,秦當時是該換匯公司的總監,而朱則被指負責地下錢莊的運作。
兩人已正式向法院要求駁回CFO的充公申請,指案發為2015年,但CFO卻事隔三年、即去年12月才向法院申請充公財產,做法不合理。
CFO其後再向法院提交補充文件以證明程序合理。法庭文件指,CFO行政總監Phil Tawtel解釋當局雖然在2015年已得知警方的行動,於Silver International扣押了該200萬元款項,但CFO卻是在去年12月,即秦和朱都獲撤銷刑事控罪之後,才正式收到騎警的「轉介」(referral)。
Tawtel續稱,當局選擇不在2015年採取行動,是因為當時仍然未收到騎警的「轉介」,難以判斷是否有合理證據進行充公,而當局收到「轉介」通知後,才擁有較實質的證據在手,支持當局去提出申請。
秦和朱的代表律師Mathew Nathanson則認為CFO提出的充公申請有誤導法官之嫌,認為CFO早於2015年已經知道案情,卻沒有「立刻」向法院入稟。
皇家騎警2015年開始一個名為「E-Pirate」,針對卑詩省洗黑錢活動的調查,對象包括地下錢莊及卑詩省賭場的一些豪客,及後向秦和朱提出起訴。警方當時指出Silver International提供洗黑錢服務,並洗淨逾5億元,而每日處理的黑錢可高達150萬元。有關審訊原本排期在今年1月至4月進行,但去年年底突然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