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田購物城至今營運逾一年,過去由於人流少,一直免收商戶租金,其牽頭人黃定光亦曾公開說安排免租。不過,一批「開荒牛」租戶近日陸續收到購物城營運方發出的律師信,追討過去一年的租金,有租戶被追逾20萬元。購物城營運方早前與租戶開會,指如商戶退租,可不追回租金;但如要繼續租舖,就要還清「許用權」費用(即商戶所指的租金),亦要在4月起繳付每平方呎共37元的租金及管理費。
明報記者 鍾妍
購物城指倘退租可不追回
首批入場租戶的合約由善營有限公司管理,部分商戶早前收到律師信,追討過去一年的許用權費用。據了解,善營於上周三及周五與首批入場租戶開會,指他們會陸續收到追租金的律師信,如果選擇退租,購物城就不會追討;如盼續租,須先還清費用,並於4月起以每平方呎37元的許用權費及管理費,繼續租用。
商戶稱過去月結單無列「許用權費」
小食店蘭亨園的老闆廖先生說,購物城以去年9月14日發給租戶的通知,指起租日訂為2018年9月20日,會收取每月30元一呎的「特惠許用權費」,作為追租金的理據。惟廖稱,通告內卻有一段寫「2018年9月20日至2019年3月19日期間」,「只需繳納管理費($7/呎)」,認為應解作於3月19日前,租戶每月只需交每平方呎7元。廖續稱,過去購物城發給他的月結單中,都無列出「許用權費」此項收費。
上述通知列明起租日為2018年9月20日,在購物城經營洋酒生意的葉小姐被追逾24萬元,這款項由去年2月購物城開張起計。據悉,善營代表黃小姐與商戶會面時曾說,律師信日期有錯,會再出新一封。有商戶稱至昨日未收到新律師信。葉小姐留意到,其舖位旁緊連的兩個舖位租戶都收到律師信,懷疑購物城想逼走他們,以收回4個相連舖位。
本報記者致電新田購物城辦事處,查詢是否追租趕走租戶,接線職員表示暫不方便回答,又說「我好忙」便掛線。
黃定光:租戶不開業 生人霸死地
新田購物城的牽頭人黃定光被問到事件時,指過去一直無收租,令租戶「懶懶閒」不開業,「生人霸死地」,致顧客到場無商戶可逛,造成惡性循環。但就有商戶每天開店仍被收租。黃定光稱,律師信會一併發予所有過去無交租的商戶。
開業初期,黃定光曾向本報表示會推免租優惠,但現向商戶追討的租金,卻由開業起計。他解釋,當初知道租戶有困難,所以無收租,但現時「要追就由第一日開始追,因為合約是這樣寫,我們只能按合約做」。記者指出當時確承諾免租,黃就說正開會需掛線。
大狀稱通告字面符租戶看法
大律師陸偉雄看過上述「通知」,認為字面上符合租戶的看法,即3月19日前只需交每平方呎7元的說法。陸續稱,口頭陳述相當重要,黃定光曾向傳媒保證更是客觀證據,認為租戶如盼續租,可以民事形式,就合約糾紛到法庭提出訴訟,有機會不需繳付過去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