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高等法院(Ontario Superior Court)法官佩雷爾(Paul Perell)下令聯邦政府支付2000萬元,用於對被單獨監禁的患精神疾病囚犯進行補償。 佩雷爾本周的裁決認為,加拿大懲教處(Correctional Service of Canada)違反了數千名囚犯的憲章權利,囚犯被至於自傷或自殺的風險之中,以及遭受精神折磨。這些囚犯對該機構使用監管隔離提起集體訴訟。 佩雷爾發現那些非自願被監管隔離超過30天或自願隔離超過60天的人,被系統性地侵犯了《人權與自由憲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所涵蓋的權利。 對個人的補償尚未確定。被隔離時間少於30天的人也可以在後期提出索賠。 法官說,這筆2000萬元的款項將用於懲教系統中的「額外的精神健康或項目資源」以及法律費用,「這些資金用於彌補因懲教處未能遵守憲章而導致部分群體遭受的損害,以及因懲教處未能遵循《懲教及有條件釋放法》(Corrections and Conditional Release Act)的精神,以及沒有依照該法的目的去幫助精神病患者恢復回歸社會,反而因長期單獨監禁使他們的能力惡化造成的傷害。」 加拿大懲教處表示正在審閱判決,拒絕進一步置評。 監管隔離用在當囚犯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危險且沒有合適替代方案時。這種做法在安省和卑詩省面臨法律挑戰,兩省都認為延長單獨監禁違憲。安省最高法院通知渥太華需在4月30日前修繕單獨監禁法,卑詩省高院將截止日期延長至6月17日。 政府已擬定C-83法案,還未在參議院通過。該法案取消了監管隔離,用「結構化干預單元」(structured intervention units)代替,茩咿騔陞}犯進行「有意義的人際接觸」,參與專案和服務。該法案未包括隔離時間上限,公民自由組織則標記法案不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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