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文化團體「活現香港」去年9月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為古諮會提供秘書服務的古物古蹟辦事處,漠視古諮會指引,過去兩年半共11次會議,未曾於會前7天公布開會日期、議程和文件。申訴署近日回覆「活現香港」稱,古蹟辦屢違指引不理想,敦促要適時公布資料。 兩年半未如期公布會議資料 年初接任的古諮會主席蘇彰德回覆本報記者稱,未有深入了解過往會前公布資料的做法,但歡迎公署建議,承諾日後會按照指引,確保會議前7天公布相關資料。古諮會去年12月6日於會前7天公布會議資料,而在今年初換屆後,網頁有顯示今年4次會議的暫定日期。 陳智遠:適時公布基本要求 據古諮會公開會議旁聽指引及規則,「議程和討論文件通常可於會議舉行的7天前在古諮會網頁下載」,然而「活現香港」稱,於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共11次會議前,古蹟辦未於會前7天公布會議日期及相關資料,最嚴重曾於會前一天才公布,去信發展局投訴後,問題未獲正面回應,去年9月再去信申訴署投訴古蹟辦做法欠透明,有礙傳媒及公眾監察。 「活現香港」昨在facebook專頁透露公署的回覆,當中公署認為古蹟辦屢違指引不理想,敦促古蹟辦適時公布資料。「活現香港」創辦人陳智遠表示,會前按指引適時公布資料是「最基本的要求」,他樂見古蹟辦糾正,「很明顯有人投訴才做」。 陳智遠又表示,發展局回覆申訴署的解釋有誤導,局方稱過去做法是基於須檢視公眾意見,確保資料準確才公開,陳說會前網上文件根本不會列出民間團體的意見。他又要求古蹟辦在會前的網上文件,列出歷史建築評級的分析和原因,增加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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