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浙江紹興中院13日舉行「家事訴訟中心」揭牌儀式,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俞少春表示,將家事審判各項功能的專門場所命名為家事訴訟中心,在浙江全省法院尚屬首家。 中新社報道,家事糾紛主要分為婚姻家庭糾紛和繼承糾紛,實踐中還包括婚姻附帶糾紛,撫養、贍養糾紛和分家析產糾紛等多個種類,近年來逐漸成為民事審判的重要組成部分。以紹興為例,2016年至2018年間,紹興兩級法院共受理一、二審家事糾紛案件17,305件,審結17,385件,其中,10,038件以調解或撤訴形式結案,調撤率57.74%。 紹興中院副院長裘霞表示,當前家事案件兼具人身性、倫理性和財產性特點。「如何通過柔性司法,將『直木』般僵硬的當事人關係逐步『軟化』,進而推動案件實質、有效化解,這其中大有講究。」據了解,紹興中院家事訴訟中心分家事文化走廊、家事審判法庭、兒童活動區、家事調解室、心理咨詢室、婚姻家事講堂六個功能區域。 家事訴訟中心成立後,將引入特約調解員、心理諮詢師等入駐。紹興中院民一庭庭長陳鍵表示,在家事訴訟中心,家事案件還將有家事觀察員、家事調查員等參與其中,家事訴訟中心將成為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家事審判工作的重要平台。 在這堙A茹某和張某不到半個小時就簽下離婚協議,約定由男方撫養兒子,女方支付費用,實現和平分手。「在這媔}庭,當事人感覺輕鬆多了!」當天,紹興中院員額法官張靚就在家事訴訟中心的家事審判法庭內審結了該起案件。 當事人茹某和張某經人介紹於2001年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子,婚後不久雙方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後茹某向法院起訴離婚。因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一審法院對離婚請求不予准許。在二審階段,紹興中院引入當事人所在街道的婦聯工作人員和心理諮詢師作為「家事觀察員」參與溝通調解,經過走訪了解,證實雙方當事人已分居六年,婚姻關係確屬無法挽回,法院安排雙方在新的家事審判法庭內開庭並當庭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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