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司法部長王州迪在國會司法委員會作證時稱﹐應該將司法部長和總檢察長這2個職位分開。現任司法部長拉梅提(David Lametti)對此表示﹐此舉值得考慮。
王州迪在其爆炸性的作證中稱﹐她認為司法委員會應該研究這個問題。
司法部長﹐是政府成員﹐負責管理一個部。而總檢察長是一個獨立的權威司法官員﹐對於加拿大聯邦起訴部門有最終決定權。後者做決定時﹐需要將黨派利益排除在外。
在加拿大﹐這2個職位向來是由1人承擔。王州迪也是這樣﹐一身而兼兩職。
她在作證時稱﹐這2個職位在英國是分開的。2個職位都由從政者擔任﹐但是總檢察長不參加內閣會議。
此外﹐在英國﹐一個總檢察長可以被要求考慮多少政治事務﹐是有相應規定的。
王州迪作證時﹐就多次她和她的助手受到壓力的情況﹐進行了詳細敘述。這些壓力要求她下令﹐與SNC公司進行推遲起訴的談判。
王州迪作證之後﹐現任司法部長拉梅提在多倫多「帝國俱樂部」(Empire Club)演講時說﹐加拿大公共起訴機構的負責人﹐實際上是獨立於司法部長和總檢察長的﹐因此也就適當地將法律案件和政府分隔開來了。
但是﹐目前的爭論﹐使得人們感到﹐可以從更廣的角度來看將這2個職位分開。
因為﹐2個職位合併在一起﹐「是會帶來挑戰的。有時候﹐你需要認清你頭上的帽子﹐明白何時你需要戴上司法部長的帽子﹐何時你需要戴上總檢察長的帽子。將這2個職位分開的建議﹐是有點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