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TC擬要求三大電訊商與較小對手共享無線網絡
移動虛擬網絡運營商可望獲更多機會
【明報專訊】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CRTC)暗示,國內3大電訊商可能被要求給予較小的競爭者更多其全國網絡使用權。
杜魯多政府數天前曾表示,將會修訂2006年制定的一項政策,該項政策較為強調網絡基建投資及「市場力量」,而忽略了規管或消費者負擔能力。
CRTC周四表示,它已展開加拿大移動無線市場檢討,初期檢討重點為移動虛擬網絡運營商(MVNO)應有更多的機會。
CRTC去年即保證,將對2019年批發無線費率及使用權展開一項重大的檢討。CRTC顯然在暗示較小的運營商需要能與較大網絡連結的保證。
MVNO支持者表示,如果大電訊商面臨更多的競爭,消費者費用將會下降。然而批發重售商在加拿大因政府強調網絡投資的規定及仰賴「市場力量」定價,處於不利的情勢。較小的網絡運營商曾抱怨,當國內只有3大公司擁有全國網絡設置,而且規模大到足以左右費率時,較小的公司參與競爭將過份昂貴。
加拿大網絡運營商聯盟(Canadian Network Operators Consortium)主席史丹(Matt Stein)表示:「我們一直無法提供移動電話服務,因為沒有規定允許我們這麼做。」他說,如果全國性的電訊運營商被要求提供合理的批發價予較小的運營商,那麼像他經營的Distributel互聯網服務公司,就可以進入無線業務。
史丹表示,CRTC應該創造一個環境,令小型電訊運營商不需要在全國設立發射台,亦可變成移動電話公司。
然而鑑於CRTC的行動緩慢,通常在聽過各方意見並予綜合後,還需要數月甚至數年才能做出決定的慣例,一個新的MVNO政策可能要到明年才會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