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劉姓男子愛慕陳姓婦人,多次上門追求,婦人不堪其擾,找來劉兄幫忙協調,沒想到劉男不但駕車衝撞婦人,還摔壞婦人女兒的手機、阻止她報警,更在母女倆阻止他上車離去時,加速逃離,導致2女慘遭拖行,全身多處擦挫傷,桃園地院依傷害、毀損罪判刑6月。劉姓男子愛上陳姓婦人,不顧她曾有過婚姻、還有女兒,展開熱烈追求,去年4月的凌晨,甚至到陳女社區樓下高調示愛,陳女不堪其擾,找來劉男的哥哥,相約解決感情糾葛,陳婦的友人隨即開車載茬秣和陳婦的女兒跟蚍B男的車行駛。 途中劉男不斷繞路,陳婦一氣之下,要友人超車攔阻,隨即下車質問,沒想到劉男頓時惱羞成怒,不顧陳婦就在車前,竟倒車後往前衝撞,陳婦當場倒地,女兒見狀連忙下車,衝上前阻止劉男碰觸媽媽,並掏出手機報警,劉男連忙搶走手機、重摔在地,隨即準備駕車逃離,母女倆一度要阻擋劉男上車,劉男不顧車門大開,逕自踩油門加速離去,導致抓茖悚貜漸壑k倆慘遭拖行。 所幸友人緊急報警送醫,母女才撿回一命,但陳婦仍頭破血流、多根肋骨骨折、全身也多處擦挫傷,女兒也是雙腿傷痕纍纍,怒告傷害和毀損罪。 劉男被逮後坦承一時衝動誤事,桃園地院法官痛斥他追求未果就傷害對方,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至今也未與母女倆達成和解,考量他坦承不諱,依傷害、毀損罪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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