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修訂的《逃犯條例》賦權香港法院就是否移交逃犯作出裁決,相信法院有能力處理案件,並稱外籍法官難以被北京「買起」。他呼籲政府在推行政策時要向社會多解說,「先解釋、後出台」。 籲推政策「先解釋後出台」 湯家驊昨日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節目表示,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賦權法庭有裁決權,而條文列明如裁決可能受疑犯的政治意見影響,即「不可」被移交,相信內地以其他罪名要求港府將維權人士移交內地的可能不大,「條例處理的是嚴重罪行,內地犯尋釁滋事,都不可被移交」。 他說過去一星期,部分「有法律背景人士」指香港法庭對是否移交逃犯的處理能力有限,是「對香港律師、司法界最大侮辱」。他指香港司法獨立性獲全球尊重,終審法院匯集世界首席、最聲名顯赫的法官,「他們哪會被北京買起?如會,他是英名盡喪」。 對於有指台灣方面未必接受以「一國」涵蓋中國大陸和台灣的移交協議,修例未必能處理港人在台灣涉嫌殺女友的案件,湯家驊稱台灣早前已向港府要求移交,但因港府沒有法律基礎而未能引渡,「我不覺得通過修訂,台灣會當沒事發生……有些言論是匪夷所思的,同現實相當脫節」。 他指留意到港府推行政策較被動,「被罵到狗血淋頭都不解畫」,若影響政府及一國兩制觀感的政策,「都要先解釋、後出台,而不是先出台、再解釋」。 鄭若驊今訪京 稱不涉逃犯例 律政司長鄭若驊今日至周二訪京,與最高人民法院及外交部代表會面,商討有關在大灣區及「一帶一路」相關地區的爭議解決服務發展事宜,律政司發言人說,是次行程沒有涉及《逃犯條例》的相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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