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申請破產突然關門
員工可向勞工廳申索賠償
【明報專訊】安省華越柬寮法律援助中心的行政主任吳瑤瑤律師﹐不願透露是否已有世紀皇宮大酒樓的員工向該機構求助來追討欠薪﹔但她指出,員工被欠薪通常分以下兩種情況:
其一是老闆申請破產,由破產信託人來處理各種債務,在此情況下,員工可以獲得欠薪的賠償,但賠償金額可能較少。
不過,如果公司是因為老闆申請破產而關門結業,員工還可向聯邦政府的僱員保護計劃(Wage Earner Protection Program)申請獲取薪金補償,包括欠薪、假期薪資、終止僱佣薪金和遣散費。
在2018-2019財政年度,如果老闆是在2019年1月1日或之後申請破產的,被欠薪的公司員工最多可獲得7,148.05元的薪金補償。
吳瑤瑤又指出,另一種情況是老闆在沒有申請破產的前提下突然關門,員工就不能向聯邦政府的僱員保護計劃申請獲得薪金補償。但他們可向安省勞工廳提出申索,由安省勞工廳下令公司或公司董事會向員工支付欠薪。
不過,員工向安省勞工廳提出申索有時間限制,必須在公司關門結業的2年內提出。吳瑤瑤還列舉了「富都名宴」欠薪的例子說,儘管安省勞工廳下令要該間餐廳付給員工47.5萬元﹐勞工廳後來還將該間餐廳告上法庭,但被欠薪的員工最終僅取回部分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