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男子於元朗擺攤賣懷疑狗皮,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無牌販賣及阻街被捕。漁護署稱,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殘酷對待動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有立法會議員稱,現行《狂犬病規例》只限制動物皮毛入口,未有規管售賣,認為法例有漏洞、阻嚇力不足,建議重新檢視有關條例,並將動物皮毛買賣納入《動物福利法》的諮詢中。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兼元朗區議員鄺俊宇說,元朗較少出現販賣動物皮毛,事件已惹起區內居民關注。他表示,現時的《狂犬病規例》規定,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將動物、動物屍體或動物產品輸港,但未有限制售賣有關物品,認為事件反映條例不夠完整,未能杜絕動物皮毛買賣。 早前有報道指政府計劃訂立全新的《動物福利法》,取代現行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快今年諮詢。鄺稱,據他了解政府今年中會就法例諮詢公眾、年尾向立法會遞交條例草案。他提出,現時社會普遍認同販賣皮草行為殘忍,應將皮草買賣是否合法及相關罰則納入《動物福利法》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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