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來自中國遼寧的景姓男子﹐2007年以基督徒受迫的理由﹐在加拿大申請難民。獲得成功。但是在這之後﹐他申請了新的中國護照﹐並多次回國﹐照料父母。移民部為此取消了他的難民身分。他不服﹐對該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的要求。但未獲法官支持。
此人據稱是在中國奉行基督教的新教。2007年因為他所在宗教團體受到當地公安局的衝擊﹐當年7月﹐他取得一個來加拿大的短期簽證﹐在蛇頭幫助下逃出中國﹐來到加拿大申請難民。
2010年4月他獲得難民身分﹐由於他本來的中國護照已經被加移民部沒收﹐他於2012年2月申請了一本新的護照﹐之後他經常使用中國護照回中國。
2012年11月到2013年1月﹐他回去照顧父親,他父親當時腿部骨折。2013年7月到當年10月﹐又回去照顧生病的母親。
在這之後﹐他申請了另外一本中國護照﹐並於2014年11月到12月之間回中國結婚。自此之後﹐2015年和2016年兩年當中﹐他使用中國護照分別去了南韓和日本度假。
移民部於2015年8月稱﹐打算中止他的難民身分。理由是他多次回中國﹐表明他已經自動恢復了中國的保護。2018年2月﹐難民局(RPD)為此舉行聆訊﹐並做出取消其難民身分的決定。
他的難民申請因此被視為受到拒絕,他為此提出司法覆核請求。
聆訊中﹐移民部稱﹐景某是自願和中國總領事館聯繫﹐申請獲得護照的。
不過﹐他則表示﹐他3次回中國都是因為情況緊急下成行﹐並非他可以控制。其中前2次是父母生病,而第3次是結婚。他說﹐他不知道他們的婚姻在中國以外地方也能生效﹐此外,他不了解他可以申請取得難民旅行文件。
此外﹐他聲稱﹐他並沒有自動恢復中國保護﹐因為他回中國時都採取了自我保護行動﹐比如﹕他回國時住到一位表親家中﹐而沒有住到前妻和孩子那堙C他相信中國政府並不了解他回去的情況,他回國後也沒有去參加教堂活動。
但移民部不同意他的說法。移民部稱﹐他家中還有兄弟姐妹﹐他們可以照顧父母,他前面2次回去並沒有非回不可的理由。而且﹐他2次回去的時間都達到2個月。此外﹐他另外2次使用中國護照外出旅遊的情形﹐他也未解釋。
移民部認為﹐如果他真的如他所說非常擔心公安部找他麻煩﹐他回去時僅僅住在表親家中並不能證明他的擔心。此外﹐他在加拿大結婚當然是完全可以的。因此移民部認為﹐他完全是自願用回中國護照。
法官支持移民部的立場﹐認為移民部的分析綜合有理,最終駁回了該男子有關司法覆核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