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去年發生吉林長春長生公司疫苗造假案,再次衝擊民心。時隔半年,對涉事官員的問責結果出爐。中紀委和國家監察委昨公布,經監管責任調查和審查,對6名中管幹部(中共中央直接管理的幹部)作出免職、責令辭職、要求引咎辭職等處理,其中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吳湞(圖)涉嫌職務犯罪,遭開除黨籍,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另5人免職等處罰 中紀委網站指有關部門和地方根據調查認定事實,對涉及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國家藥監局、吉林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長春市政府、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等42名非中管幹部進行處理,包括13名廳局級幹部、23名縣處級幹部、6名鄉科級及以下幹部。當局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3名責任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對包括原國家食藥監總局藥品化妝品監管司1名副司長、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兩名副局長在內的6名責任人給予留黨察看或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對29名責任人給予其他黨紀政務處分。 去年8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已宣布處分一名正部級、3名副部級等40餘名各級官員,除吳湞外,作為國務院調查長春長生小組負責人的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畢井泉引咎辭職,吉林副省長金育輝被免職,吉林政協副主席李晉修被責令辭職,長春市長劉長龍亦引咎辭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