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裁判法院當值律師日薪一直被法律界指偏低,政府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透露擬於4月起將當值律師日薪由目前的7300元,提升至1.14萬元,增幅達56.2%,是政府自1992年以來,首次作出通脹以外的調整。政府解釋,調整是欲將當值律師的日薪增幅,與刑事法援律師的增幅看齊,避免任何一方在爭取同一批律師提供服務時,不會不公平地佔優。 日薪7300元加至1.14萬 年涉3400萬 經濟條件欠佳的市民若在裁判法院或少年法庭被控告,經案情和入息審查、並繳付570元手續費後,可藉當值律師計劃聘請律師出庭辯護。2017年共有1122名當值律師為逾2.3萬人提供法律代表服務。當值律師主要服務裁判法院和少年法庭;法律援助則主要適用於區域法院或以上級別的案件。 政府昨提交的文件表示,提高當值律師日薪,每年涉逾3400萬元額外開支,所需撥款將納入2019/20年度的預算草案。政府表示,當值律師服務和法援署會爭奪同一批具備相關經驗的私人執業律師,考慮到當值律師的工作性質與大律師甚為相似,故建議將兩者增幅看齊,確保當值律師服務和法援署在爭取同一批律師提供服務時,不會有任何一方不公平地佔優。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樂見政府提高當值律師日薪,他形容是法律界長期爭取的措施。他稱此舉除令法律界受惠,市民亦能得益,因更多律師會願意提供具質素的當值律師服務,過去當值律師日薪較低,令一些具質素律師卻步,相信新措施有助改善情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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