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8歲印傭前年12月首度來港工作,被安排與僱主夫婦的弱智女兒同睡一H。印傭稱上班首天便遭男僱主晚上進入房間非禮,拉開其被子摸其腰及大腿內側。數天後男僱主重施故技,其後又趁妻子不在家時,將她推到H上強姦,另亦曾在下午時分在廚房內強姦她,其間被告女兒在客廳看電視。印傭翌日告知中介公司,並到印尼駐港總領事館投訴及報警。男僱主被控2項非禮及2項強姦罪,昨於高院受審。 控罪指稱無業的被告曾偉新(55歲)於2017年12月10日至20日,在黃大仙上h一單位內兩度非禮及強姦X。 阻事主鎖門 履新當晚入房非禮 控方開案陳辭指稱,X經中介安排,去年12月10日抵達被告家中工作,職責之一為照顧其12歲的弱智女兒。被告指示X要與女兒同睡,且不准鎖門。履新當天晚上,被告進入房間及拉開X的被子,摸她頭、腰及大腿內側,X大聲說「No」及推開被告,被告向她說「你堐掠捸AI love you(我愛你)」便離開。X感驚訝但申訴無門,只好繼續留在被告家。至同年12月18日,被告再度非禮她。 12月19日晚,被告在女兒入睡後,入房把X拖至他的房間,脫去X的褲,壓在X身上及捉緊她雙手把她強姦。不久後X聽到開門聲,得知被告妻子回家,被告即將X扯回她的房間。翌日下午,被告女兒在客廳看電視期間,被告走入廚房,從後雙手環抱X,再次扯下她的褲,扯她的頭髮並強姦她。被告紒跪下及強迫她張口,X極力掙扎,被告最終在X手上射精。X把精液抹在自己內褲上。 X當晚徹夜難眠,翌日將事件告知中介公司,同日到印尼駐港總領事館求助及報警。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我無狫縑v。 【案件編號:HCCC187/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