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股民控告祥源文化、龍薇傳媒兩公司涉嫌證券虛假陳述,造成投資損失,昨天確定獲得一審勝訴,兩公司需賠償54,535.83元人民幣。龍薇傳媒的大股東是知名影星趙薇(圖)。 浙江新聞報道,雖然這是一審判決,但卻是投資人告贏祥源文化、龍薇傳媒的首例,後面還有455個相同案件,訴訟金額共計57,623,971.16元(人民幣)。趙薇恐將面臨天價求償。 報道引述原告律師厲健指出,他在17日收到杭州中院一審勝訴判決書,這是涉及被告趙薇的證券虛假陳述案全國首例判決,雖然趙薇可能上訴,但這個判決非常鼓舞人心,對後續案件具有積極指引作用。 他說,小股民告贏上市公司和大明星趙薇,是2019年資本市場備受關注的事件,在證券投資者維權史上具有重大意義,有助於推進今後證券市場規範發展。 本案原告王姓女子來自上海,她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間,合計買入萬家文化1萬股,每股均價20.94元,長期持有該股票。她於去年提告,並向祥源文化、趙薇索賠96,203.29元。 杭州中院判決認定,祥源文化的訊息披露問題對投資者和市場預期產生了嚴重誤導,其違法行為構成「虛假陳述」,原告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因果關係,祥源文化應承擔賠償責任,趙薇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祥源文化支付原告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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