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hanna告父親借名騙財
【明報專訊】原名Robyn Rihanna Fenty的性感歌姬Rihanna,2012年起以姓氏Fenty為品牌名稱,踏足時裝、內衣及化妝品市場,而且幹得有聲有色,Fenty化妝品甚至獲《時代》周刊選為2017年最佳新產品之一。雖然Rihanna 父親Ronald給了Rihanna姓氏,她以此為品牌名稱,但本月15日她入稟控告親父Ronald,以及他與Moses Joktan Perkins所成立的娛樂公司Fenty Entertainment,借其名騙財,並禁止該公司續以其名義招攬投資及使用Fenty的商標。
據報Rihanna曾多次勸告父親及其公司停止再以她的名義斂財,事緣Rihanna父親Ronald的Fenty娛樂公司於2017年4月成立,並向外宣稱Rihanna也有份參與,其後一家名為SBS的娛樂公司跟Fenty娛樂接洽生意,開價1540萬美元(約1.2億港元)邀請Rihanna到拉丁美洲演出15場演唱會,Fenty娛樂簽訂的合約中聲稱已獲得Rihanna及她所屬的Roc Nation同意,Rihanna獲悉後已去信Fenty娛樂要求停止使用「Fenty」這商標;其後Fenty娛樂再計劃以「Fenty」之名參與開設度假酒店,Rihanna再次去信要求停止侵佔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