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上周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下月將申領長者綜援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是各議員過去在《財政預算案》批准,引來建制派強烈反彈。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形容自己只是「比較直言」,若當日說法令議員不滿,自己日後說話會「更加有技巧一些,讓他們不會覺得好像擺了他們上^」,但強調相關措施已獲批准,「是要執行」,勞福局會再聆聽議員意見,探討落實時有何改善空間。
自稱「比較直言」 以後說話技巧些
立法會最快今日討論由社福界議員邵家臻提出的無約束力議案,要求政府立即檢討並改善綜援計劃。民建聯和工聯會表明支持議案,民建聯梁志祥表示,對林鄭月娥的解釋「不收貨」,反問政府是否想建制派日後在預算案遇到不同意的項目,便對整份預算案投反對票,他強調提高長者綜援年齡是收緊長者福利,亦未有社會共識,重申政府應擱置措施。
邵家臻今提檢討議案 民建聯工聯會支持
工聯會麥美娟形容,事情重點並非林太說話「直與不直」,而是政府沒有經正常程序、就如此具爭議的措施諮詢議員,重申要求政府擱置提高長者綜援年齡。
民主派早前提出,政府若不取消提高長者綜援年齡,將會反對下月發表的新一份預算案。林鄭月娥昨回應表示,將措施與新一份預算案綑綁並非合理做法,因議員尚未知道新一份預算案內容,而預算案若不獲通過,也會影響政府日常服務。
3類人毋須參加自力更生
她重申,提高長者綜援年齡措施的起源是上屆政府,政府現時是延續措施的推行,重申措施並非為了節省開支,而是隨茪H均壽命延長和勞動力不足,希望鼓勵提升中高齡者和婦女的就業比例。
按政府的修訂,60至64歲的健全綜援新申請人,下月起要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找工作。社署昨開會向營辦機構交代計劃,據了解,3類60至64歲綜援受助人毋須參加計劃,包括傷殘及健康欠佳、下月1日前已領取長者綜援,以及曾領取長者綜援並在下月1日起再申請綜援者。
社署現時對15至59歲綜援受助人有就業要求,包括每月工作至少120小時,和每月與社工就業面談一次。據了解,社署對60至64歲受助人的要求,將放寬至每月工作最少60小時,和每兩個月就業面談一次;至於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或兒童照顧者,每月最少工時則為32小時,另每月最低工作收入不設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