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操守議會選舉接受教師提名
【明報專訊】新一屆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選舉,教師提名類別議席投票將於4月10日舉行,昨日起接受普通日校、特殊學校及教育團體提名候選人參選,至下月22日中午12時正結束。每所學校可提名一名在職常額檢定教員(包括校長)為候選人,如獲60名同類學校的在職教師支持,亦可以獨立候選人身分參選。議會成員任期一般為兩年,新一屆任期由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議會共28個議席,分別來自4個類別,包括教師提名類別13席、教育團體提名類別8席、家長代表提名類別3席及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名類別4席。
共28議席 教師佔13席
議會職權範圍包括向政府建議有關提高教育專業人員操守的意見、擬定一套應用準則界定教育工作者應有的操守,並通過諮詢使準則得到廣泛接受、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指稱行為失當個案,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
現屆議會去年年中完成《香港教育專業守則》修訂的諮詢,包括首次列明禁止師生發生「性關係」、教師如發現學生被虐應向當局舉報,否則或構成專業失當等。現任主席李雪英稱,完成諮詢收到回應後,議會一直開會跟進,5月卸任前,議會會完成修訂《守則》並推出新版本,至於《實務指引》則留待新一屆議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