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外牆棚架墮斃 現場未發現安全帶
【明報專訊】鑽石山昨發生奪命工業意外。一名工人爬出大廈外牆棚架,準備為玻璃窗封上玻璃膠時,懷疑失足墮樓不治。今次事故為兩周內的第二宗棚架工程意外。有工會認為,事故反映棚架工程的危險,促當局重新檢視工程風險,考慮以其他施工方法如吊船取代棚架。
現場為鑽石山龍蟠街1號悅庭軒。昨早9時許,一名51歲李姓男工人,於上址26樓一單位處理更換玻璃窗工程,惟當李爬出外牆棚架,為玻璃窗封上玻璃膠時,懷疑失足,飛墮平台身亡。警方到場調查,未有於現場發現任何安全帶。
據了解,死者與太太分居,現與兩名兒子同住,非自僱人士;涉事工程為期兩日,原定昨日竣工。勞工處發言人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已派員調查事故肇因,並向承建商和僱主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如調查後發現有違例事項,定依法處理。
兩周兩宗棚架意外 工會促吊船取代
今次事故為兩周內第二宗棚架工程意外。上月27日,油塘一名工人安裝狗臂架準備搭棚維修時,懷疑安全繩斷裂墮樓身亡。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認為,當局有必要檢視棚架工程的風險,並考慮以其他施工方法取代棚架。陳解釋,搭建棚架時,大廈外牆「咩都無」,即使用作穩固棚架的狗臂架亦有可能鬆脫。基於現時吊船規格受法例嚴格規定,陳相信以吊船取代棚架會較有保障。
指僱主應嚴格監督 非獨善其身
陳續說,工人進行任何高空工程時都必須佩戴安全帶,並將安全帶扣在獨立救生繩上,而獨立救生繩則應扣於牢固點上。法例規定,僱主須評估工程風險及制定施工方案,為工人提供相應安全設備、教導工人並監督使用。
陳說,不少僱主都忽略監督角色,「僱主常說:給了安全帶他不用,不關我事」,他稱雖然工人有一定責任,但僱主亦不能獨善其身,應以罰則或派員巡查等方法嚴格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