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安局擬修訂《入境條例》,以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策略,建議包括要求航空公司在航機來港前,向入境處提交乘客資料,令入境處可不予個別人登機,稱可加強執法及防止潛在聲請人來港。有立法會議員質疑,上述修訂超出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範圍,質疑當局會用以拒絕某些人來港。
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議,考慮加入條文,賦予保安局長權力制訂規例,要求航空公司(或其他交通工具)的擁有人或其代理人,在航機出發來港前向入境處提供乘客資料,有需要時讓入境處要求航空公司不予個別人登機來港。
可不讓人登機 美加澳已行預報
文件表示,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已於去年更新《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要求成員落實「預報旅客資料」系統,美國、加拿大及澳洲已落實安排,目的為加快邊境清關程序,減少延誤。保安局表示,落實這要求可加強入境處的執法能力及加快處理旅客通關手續,亦可加強防止潛在聲請人來港。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有關建議,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質疑當局如何能確保上述修訂只針對處理免遣返聲請,而不會超出此目的。他說:「入境處好叻,一些不受歡迎人士、文化人、外地及台灣政界,都可以不准他們來港……未來這些修訂是否不止針對免遣返聲請?」
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公約》已訂明此要求,另外聯合國亦提出反恐決議案,要求不同地區預先取得乘客資料,確保一些人如恐怖分子不會進入國家,「這是國際認同需要做」。他又強調,若修訂獲通過,將賦予他制訂規例的權力,但這些規例亦須通過立法會,將受議員監察。
倡可遣返已提覆核聲請人
議員指做法變態
保安局亦建議立法訂明,即使聲請人已提出司法覆核或法援申請,入境處仍可遣送有關聲請人。有泛民議員批評有關修訂有違人權,議會陣線區諾軒形容,此做法「變態」,質疑法院將不能有效聆訊,亦剝奪司法審核權。工黨張超雄表示,此項修訂「令人驚心動魄」,令司法覆核變得無意義。
李家超引述數字表示,法庭接獲有關免遣返聲請的司法覆核申請,自2017年起C升,由2015年的103宗,增至2017年的1006宗,去年再增至近3000宗。他說2017年至今法庭已處理千多宗案件,惟僅20多宗獲批,「要取得平衡,確保機制不被濫用」。他亦說現行法例無限制在法庭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前,當局不能遣返聲請人,「希望用條文寫清楚,日後不會有法律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