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大埔車禍後,運輸署修訂了《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要求車長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但容許巴士公司設立14小時的「特別更」;此外,指引規定3個相連更次內的總休班時間不應少於22小時,但特別更除外,新指引第二季全面落實。委員會的報告批評相關制度「必然增加車長累積疲勞的風險」,又批評專營巴士營辦商並無任何正式制度監察車長的疲勞工作狀G,運輸署亦沒有對巴士公司提出此項要求。 報告建議,政府應將相關指引訂明在法例中,當局亦應委任專家,研究14小時的「特別更」是否符合巴士安全,以及探討廢除特別更不受22小時值勤規定會有何影響。此外,報告建議政府修訂相關指引,在巴士總站為車長提供洗手間及休息室等設施。 運署:取消特別更需增聘1500人 不過,政府對檢討特別更的建議有保留,運房局表示,去年更新的指引將於今年第二季全面實施,運輸署會在2020年中再檢討指引。運房局長陳帆說,去年更新工時指引時參考了很多外國的安排,因應委員會建議,政府會再檢視。 運輸署長陳美寶表示,若取消特別更,5間專營巴士公司合共要聘請多約1500名車長,「的確會有人力的考量,所以我們要小心處理」。 九巴員工協會副理事長郭偉光質疑,政府對縮減車長工時採取拖延態度,認為特別更車長要工作14小時,只剩下5、6小時睡覺,不可能有足夠時間休息,會導致疲勞駕駛。他又說,即使巴士公司安裝監察車長打瞌睡的裝置亦難解決問題,「若車長真的打瞌睡,(提示裝置)響都沒有用」。 另郭偉光說,支持就辱罵車長立法,認為現時法例罰則不夠阻嚇力,且警方執法不足,但他質疑政府表示要研究,是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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