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4歲裝修工人涉嫌4年前開始非禮當時8歲親女,前年更疑在沒戴避孕套下強姦她,至女兒匿名投信校內信箱向小學老師問性教育問題揭發事件。裝修工人被控一項非禮及兩項強姦罪,昨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其間待索事主的創傷報告,明言若本案對事主的心理或精神造成困擾,將會是加刑因素。 被告聞判搖頭 由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逾9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一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成,以及大比數裁定另一項強姦罪成,被告聞判後搖頭。 控方表示,被告有3次定罪紀錄,但不涉性罪行。高院法官李瀚良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聽取辯方求情和判刑。 控罪指出,裝修工人被控20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在屯門非禮當時8歲的女童X;前年7月1日至8月31日在屯門強姦X;及前年11月19日在屯門強姦X。 X的小學設信箱服務,老師於前年11月21日發現一張匿名字條,寫信人指自己被父親強迫性交,問自己會否懷孕。經老師查詢後,X承認自己是寫信人,學校同日報警。 被告自辯曾稱很疼愛女兒,亦不敢打女兒,最多只打手掌,不知道女兒為何誣告他。他又指自己若有性需要,會透過召妓和手淫解決。 【案件編號:HCCC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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