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管有英冠球隊伯明翰的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現稱伯明翰體育控股有限公司),其前會計部男經理被指於2013至14年任職期間冒簽75張支票,從公司戶口盜取逾3700萬元。男經理被控一項盜竊罪受審,陪審團昨一致裁定罪成。法官斥責他利用職位盜取大額金錢,嚴重違反誠信,令公司在前主席楊家誠入獄後再受重大財政損失,判處監禁10年及頒下刑事破產令。 做會計13年 有盜竊案底 辯方透露被告高家威(36歲)在澳洲完成大學學位,從事會計行業13年。辯方指本案並非最嚴重的盜竊案,又確認被告於8年前有一項盜竊案底,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稱本案極為嚴重,被告濫用職位上的優勢,有預謀地盜取在其管理下的金錢,以滿足一己買名牌手表的習慣及花費在賭波和賭馬上,行為嚴重違反誠信及極度不當。 判刑為指引的最高刑罰 郭官又斥責被告行為對其公司財政造成極大破壞,令公司經歷股票停牌及前主席楊家誠入獄後,進一步損失慘重,而被告至今毫無悔意。依照上訴庭指引,就單一項盜竊而言,盜取金額達1500萬元以上者最高可判10年監禁。郭官形容被告「幸運」,他只需服「所偷金額百分之四十的刑期」。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在警誡下稱涉案支票是公司發放的獎金和替楊家誠處理私人事務的款項。至審訊時,控方傳召因洗黑錢罪正在服刑的楊出庭作供,盤問下辯方指被告受楊指使,將錢分散交予不同人和買下手表,楊一概否認。 【案件編號:HCCC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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