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目前實行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三權分置」,農民可把獲得承包權的土地以流轉方式委託他人耕種。這種制度受到一些學者批評,認為只有土地私有化,允許土地自由買賣,農民通過賣地獲得原始資本後,方可自主創業,進城做生意,最終實現現代化和城市化。 「非最好制度卻保障大半百姓」 2000年以來每年有半年時間在農村生活、寫作的內地作家韓少功認為,這是書生的想當然,它是「人人都是天然的理財能手、都能『利益最大化』的假設」。 廣西陽朔農民曾談起當地一些農民獲得徵地補償款的情G,「用這筆『意外之財』賭博,很快就被揮霍一空」。 韓少功認為,家庭承包責任制儘管不是一個最好的制度,卻是社會巨大的穩定器,是給一大半老百姓社會保障托底。其微觀經濟效益如果不是最優,但至少有宏觀的社會效益最優,至少讓中國不至於成為全球第四個貧民窟大國。他認為,巴西、印度、墨西哥世界級貧民窟的出現,源於土地被過度兼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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