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近日已完成組建,將於1月1日掛牌,審理專利等知識產權上訴案。此前,中國公布外商投資法草案,強調不得強制轉讓技術。 《新京報》昨引述最高法院副院長、知識產權法庭庭長羅東川稱,設立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統一了專利類等案件裁判的標準和尺度,是中國知識產權訴訟法律制度的歷史性突破。他否認中國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是為了順應外國要求,僅稱「保護知識產權是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知識產權法庭是最高法院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設在北京市;共有6個審判室,主要審理相關專利案件。羅東川表示,設立知識產權法庭,允許當事人將案件直接上訴到最高法院,由一個審判機構來確保裁判尺度和標準的統一,能夠直接把最高法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意圖、要求加以落實。最高法院還可以制定司法政策、司法解釋,直接把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信號釋放出去。 中國1993年在北京高級和中級法院設立知識產權庭,隨後各地法院也相繼成立知識產權庭;2014年,北京、上海和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但多年來歐美國家持續指摘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不足。 保護知識產權也是當前中美貿易磋商中關鍵議題之一,兩國計劃明年元月後舉行面對面貿易磋商,也涉及強迫技術轉讓、盜竊知識產權等問題。中央社稱,設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被視為北京試圖緩解華府壓力的又一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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