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殘疾人院舍六旬男工人,去年趁患精神分裂的34歲女院友如廁時,突然闖入並摸其胸部及私處。已離職的男工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指出,須保護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及反映社會對事件的厭惡,但考慮到男工年邁和有悔意,遂判囚8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余國華(66歲)認罪,已知錯及有悔意,心理醫生判斷他重犯機率低。被告患嚴重糖尿病,警方調查逾一年時間亦令他飽受壓力。 裁判官判刑指出,事主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被告則為照顧者,犯案有違誠信,法庭的判刑須保護受害人及具阻嚇力,亦要反映社會對事件的厭惡,但考慮到被告年邁、有悔意及態度合作,減刑後判他監禁8個月,並建議懲教署向被告提供人際關係及控制情緒等輔導。 案情指出,被告去年11月20日,趁女院友如廁時沒鎖門,推門內進,看見女院友褲子脫至膝下,即揭起其上衣及摸其胸10次,更以手指觸碰女院友私處數次。女院友翌日告知父親並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招認因一時衝動犯案。 【案件編號:WKCC5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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